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3个,分别是市经信局,市节能监察中心,市无线电监测站。
市经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工业、信息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我市工业、信息业的经济运行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有关措施建议;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技术进步;做好节能工作、做好产业转移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服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无线电、信息化工作;承办市政府和省经信委交办的工作。
市节能监察中心职能:负责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市无线电监测站:负责全市无线电监测工作。
(二)人员构成
1、局机关:人员编制数53人,实有在编人数43人,离退休人员52人,含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47人,合计总人数95人。
2、市无线电监测站: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合计总人数6人。
3、市节能监察中心: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转型升级攻坚战。举办10多场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宣讲会,累计1500多人参加了政策宣讲活动;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工业技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牵头制定《韶关市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认真调研摸清2015-2017年有计划或意向实施技改的企业情况,建立《韶关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库》,累计录入技改项目64个。
2、加强工业运行监测。紧紧围绕46家重点企业、42个拟投产项目,实施挂点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切实抓好惠企政策落实,着力培育扶持大型骨干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助保贷”实施办法。加快培育“规上企业”,全年全市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7户。启动大数据管理工作,抓好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组织实施了全市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和分析应用等工作,初步掌握了4000户以上企业的注册、经营、效益、分类等情况。
3、促进园区扩能增效。做好2014年省政府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自评和实地考核工作,我市4个省产业园考评全部达标,其中南雄产业园获得优秀等次;加强园区月度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加快省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地认定申报工作,其中乳源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仁化、新丰县依托莞韶产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地分别于5月和9月获批。
4、着力推进节能降耗。科学分解和下达2015年度县(市、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全市42家省万企节能考核工作,实现节能28.7万吨标准煤,完成年度计划节能量的108.61%;完成两批次共7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顺利通过省对我市的节能考核和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城市的考核工作;积极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全年完成电机改造任务量27.65万千瓦,惠及我市37家企业,获得电机能效补贴资金共计3871万元。
5、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牵头拟定《韶关市“互联网+”行动计划》,通过了市政府十三届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成功推进免费无线wifi在我市公交一路车各站点的试点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战略合作;认真编制《韶关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时做好广州超算中心“天河二号”在韶建设分中心的衔接工作和推进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试点工作。2015年,我市互联网普及率59.20%,我市光纤覆盖用户能力1264360户,光纤入户用户260265户,光纤入户率29.46%,WLAN热点1619个,4G基站6468座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韶关市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协助做好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大会的有关工作;在韶关市中小企业局加挂韶关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牌子;成立了韶关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民营经济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草拟《推进我市与广东省科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请示》,拟与广东省科学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7、主动融入珠三角实施产业对接。组织开展对我市钢铁、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及轻工业的专题调研;积极请求省支持我市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并积极争取省经信委对韶关产业对接融入珠三角的相关工作进行协调指导,今年9月,省经信委正式函文同意支持我市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起草《韶关市对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行动计划(2016-2018年)》,正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8、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八大产业”战略部署。草拟制订了《韶关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打造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配套区行动计划》、《韶关市钢铁深加工产业发展行动划》、《韶关市能源电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韶关市特色轻工产业发展行动计划》、《韶关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执行。积极谋划“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并在两个专项规划中体现融入珠三角实施产业对接、融合发展的思路措施。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3787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78.61万元,其他收入0.87万元(银行利息收入)。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38025.10万元,决算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决算1304.01万元,占决算支出3.43%,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20.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61万元,对事业单位补贴49.95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1304.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决算支出758.22万元,比上年增加131.94万元。主要原因:工资及福利支出减少36.49万元(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了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6.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11.45万元,其他对事业单位补贴增加4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30.40万元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9.45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度,因离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支出65万元及在职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工资相应的转为退休人员工资,从而形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2万元,比去年减少9.88万元,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划拨离休人员医疗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8.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决算36721.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57%,与上年决算数增加4.6倍。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企业各项补贴资金并入我局决算数据3.62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所致。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329万元;2、科学技术项目支出21257.61,3、节能和环保项目支出7815.06万元;4、资源勘探和信息等项目支出7177.03万元;5、商业服务等项目支出134.14万元;6、其他项目支出8.2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82.8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5.17%,减少原因: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7.46万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0.3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1.5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9.9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参加市政府组团的出国团组3个,3人次。因公出国(境)费用9.93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市政府计划内组团赴国外参加各类经贸交流活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41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车辆,公务车保有量11辆,全年运行费用61.41万元,平均每辆5.5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3万元,主要用于省经信委及韶关市以外区域的经信部门来韶开展经信工作指导、交流的接待,外地客商来韶考察投资环境的接待等支出。
附件:1.2015年度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公开目录2015年度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算公开目录.doc
2.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韶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