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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决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6 00:00:00 来源:供销社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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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人事监察科、财务审计科、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合作发展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承担政府授权的组织、协调、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其他商品的经营;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社有企业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建设及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组织、协调所属农资企业开展化肥储备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部门决算表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具体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度总收入1,050.5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0.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27.2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95.27万元,下降22.33%。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有中央级、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428万元及第六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93万元,而2016年没有;二是2016年增加了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补贴260.13万元,而2015年没有。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5.其他收入2.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63 万元,下降56.81%。主要原因:出租物业水电费代收缴工作移交到下属公司,垫支水电费差额随之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度总支出1,050.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29.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74.13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的交通补贴、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0.47万元,增长7389.89%,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补贴260.13万元,而2015年没有。
2.教育(类)支出0 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类)支出383.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16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2015年本单位抚恤金支出34.94万元,而2016年没有。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6.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9.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2万元、国内债务付息50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37.93万元,下降55.82%,主要原因是2015年新增新网工程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521万元,而2016年没有。
5. 住房保障(类)支出25.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1万元,增长22.62%,主要原因是2016年本单位在职人数增加1人。
6. 其他(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7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统管租金返还纳入了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7.2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2.16 万元,增长32.53 %,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补贴26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7.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7.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2.16万元,增长32.53%,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了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补贴26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74.13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的交通补贴14万元、住房维修和物业服务补贴26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类)支出383.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用支出;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46.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9.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2万元、国内债务付息50万元等;住房保障(类)支出25.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供销合作联社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 11万元的77.5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4.40 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2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9 万元的45.89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1万元,下降2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1 万元,下降35.3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0万元,下降21.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只保留1辆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和公务接待费的支出核算,公务接待大部分安排在直属企业饭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0万元,占51.58 %;公务接待费支出 4.13万元,占48.4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40万元,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其中1辆拍卖,1辆转让,处置手续于2017年办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1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发生国内接待73 次,接待人数共707人。主要包括省社、地市级兄弟单位人员莅临我市指导、调研所发生的招待费及“产销对接连锁终端建设”、“基层中心社建设”、“一县一社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中发生的公务接待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7万元,比上年增加17.21万元,增长36.34%。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公车补贴、支付二年一次的体检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1辆拍卖,1辆转让,处置手续于2017年办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2个,涉及资金66.5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市级扶持资金”“专项性工作经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市级扶持资金及专项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项目资金到账后,马上用于化解历史债务及补充公用经费,本单位收回的优质资产逐年增值。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增加了“市级扶持资金”“专项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级扶持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专项性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7分。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