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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拉寨黄浪水桥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公路局)

时间:2018-07-18 00:00:00 来源:韶关公路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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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花拉寨黄浪水桥建设项目
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公章): 韶关市公路局
填报人姓名: 姚金森
联系电话: 13509864190
填报日期: 2018.3.5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自评结论
(一)项目用款单位简要情况。 根据韶机编办[2010]15号,韶关市城郊公路局为市公路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6个正股级机构:办公室、生产技术股、人事监察股、路政管理所、财务股、安全生产股。机关事业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实施程序。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园林规划等市政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54号)和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花拉寨黄浪水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市发改资[2013]7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按照基建程序的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该桥长96.66米,桥面宽9米,引道长88.34米,路面宽9米,该项目的中标价为4716304.42元,属BT模式项目。于2014年7月9日正式开工,于2016年9月3日施工完。本次施工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1999年8月30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等第30号令,2003年3月8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4月2日)、《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2月28日)以及《韶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8月15日)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三项基本制度,严格依法招标择优录选。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茂名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承担施工任务,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公司承担监理任务,并委托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作为监督机构,建立建全“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捡”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由于相关程序手续未完善,目前为止未(竣)工验收。 
(三)简述项目自评等级和分数,并对照佐证材料逐一分析。                                  合格
二、绩效表现
(一)资金使用绩效。    花拉寨黄浪水桥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绩效目标明确,具有持久性
(二)存在问题。针对短板指标分析项目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三、改进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绩效管理的意见。   证明本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项目实施的各项条件均成熟,支出进度和计划合理,项目的绩效目标优良,建议纳入预算编制。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