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路局2014年会议费及“三公”经费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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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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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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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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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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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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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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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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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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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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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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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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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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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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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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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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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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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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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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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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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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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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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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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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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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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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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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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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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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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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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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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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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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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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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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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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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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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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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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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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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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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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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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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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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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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路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和纠正党政机关会议费和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开支过大、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等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我市相关规定,以下是我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专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动员部署。为防止“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的问题出现,我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全局,为拓宽监督渠道,明确政策规定,切实做好布置培训,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
二、自查自检。对“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彻底的自查,根据2013年全年及各季度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年及各季度执行情况,进行对比,防止超支、乱支等问题的出现。
三、总结调整。对于自查自检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制定出调整方案,做到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以此建立长效机制。
四、取得成效。我局2014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的进展情况比较良好,相对于2013年第四季度的支出情况没有出现超支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会议费9.36万元,同比减少9.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同比2013年减少0.26%;公务接待费34.43万元,同比2013年减少1.6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均为零。
我局2014年第四季度三公经费均比2013年同期相关费用有所减少,比2014年全年的预算偏低。在2015年,我局将为迎“国检”工作量有所加大,但我局会继续做好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工作,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事关全市的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1.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8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8万元,平均每辆1.914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的检查;和其他省、市级兄弟单位相互学习、交流工作;向部级、省级追加资金等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