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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公路局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时间:2017-01-26 00:00:00 来源:韶关公路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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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收入预算14399.37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99.37494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20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36.86万元,增加6.17%,原因是新增了花拉寨黄浪水桥建设项目资金、国省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购买服务资金以及房屋维修资金略有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4399.37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4199.37494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20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836.86万元,增加6.1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3428.3749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3.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57.210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6.394748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97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7%,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80.9%(原因是上年将下属13个单位的人员经费放在项目支出,本年已调到基本支出)。其中:路产路权维护管理支出82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改善执法装备,配置有效的调查取证器材,实现“四个统一”形象建设,推广电子巡查,对重点路段、桥梁实时监控,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乌石、犁市渡口维护费用20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确保渡口渡船设备正常运作,保障安全渡运;局办公楼及下属养护单位房屋维修140万元,与上年对比略有增加,项目对社会安全、管理和环境等起到促进作用,带来良性可持续影响;花拉寨黄浪水桥建设项目支出200万元,本年新增项目,主要完善市区交通条件,改善投资环境;国省道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购买服务资金529万元,本年新增项目,为改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韶关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主要购买办公用纸、打印机、复印件、交换机、计算机及空调等。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