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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韶关市公路局决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16 00:00:00 来源:韶关公路局1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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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韶关市公路局决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的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1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审科、计划科、科技教育科、养护管理科、安全生产科、基本建设科、收费管理科、路政管理科、总工程师办公室和监察室。韶关市公路局下辖10个养护单位和9个直属单位,分别是韶关市城郊公路局、韶关市曲江公路局、韶关市乐昌公路局、韶关市坪石公路局、韶关市仁化公路局、韶关市南雄公路局、韶关市始兴公路局、韶关市翁源公路局、韶关市乳源公路局、韶关市新丰公路局与韶关市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韶关市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韶关市翔宏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韶关市公路材料供应站、韶关市公路局机修厂、韶关市公路局职工技术培训中心、韶关市公路局直属规费征稽管理所、韶关市公路局韶赣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和韶关市公路养护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公路局是主管负责全市省养公路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全市机动车辆路桥及渡口通行费年(次)票征收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省公路管理部门制定的公路行业管理制度。

2.参与拟订全市公路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四项基本制度;组织实施经省、市批准的国道和省道公路改造建设计划;负责辖区内国道和省道公路建设、改造项目的审核,参与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全面养护;按分级管理原则,负责路面改善、路面大中修,四、五类桥梁加固、维修、改建以及水毁预防工程的计划编制,并负责项目审核上报和具体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和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并监督、指导县(市、区)国道和省道公路以及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机动车辆路桥及渡口通行费年(次)票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的非经营性收费公路、渡口的收费及管理。

6.负责全市国、省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国、省道应急抢险工作。

7.负责全市国道和省道公路科技项目成果的初审、申报及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公路信息化建设。

8.指导全市公路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样板路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市公路局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度总收入13625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25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6258.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090.39万元,增长201.67%。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恰逢“迎国检”,“迎国检”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多达30多个,导致此类收入大大增加;二是政府物业占用费拨款增多。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3.97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的房屋出租出借产生的租金收入由我局征收后,再由我单位上缴到市财政局的财政专户。而2015年市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出借的收入均由市财政局的非税管理局进行征收和管理,故不存在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度总支出136258.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4721.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57万元,下降64.73%,主要原因是所列支的支出项目不一致,2015年此项目用于发放职工第四季度公路交通补贴,而2014年此项目是用于发放市级机关绩效考评普惠制奖励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40.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是离退休干部及职工(包括下属单位)的工资和福利;二是离退休干部及职工的抚恤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96.48万元,增长2492.57%,主要原因是2014年把离退休干部及职工的福利列支在交通运输支出中,而2015年由于我局统筹下属单位13个在财政平台上独立核算,故下属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要在此项目中列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81.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广乐北黄冈铁路口迁建费和施工图纸审计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542.6万元,下降99.2%,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减少,且去年的工程已完成,去年的项目今年无支出。

4.交通运输(类)支出133139.9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一是在职干部及职工(包含下属单位)的工资及福利,二是部门(包含下属单位)的办公经费,三是迎国检项目工程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0735.28万元,增长494.25%,主要原因是2015年恰逢“迎国检”,“迎国检”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多达30多个,导致此类支出大大增加

5.住房保障(类)支出48.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把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单独列开,2014年此支出是列支在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6.其他(类)支出201.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部分下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社保费、我局本部及部分下属单位的房屋维修费用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0.55万元,增长81.64%,主要原因是2015年政府物业占用费返还数额加大,我局及下属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年限较长导致用于房屋修缮资金增多。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62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077.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2673.66万元,增长915.23%;主要原因是2015年恰逢“迎国检”,“迎国检”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多达30多个,导致此项支出大大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1.5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广乐北黄冈铁路口迁建费和施工图设计费支出属于临时市政项目,由我局临时承办,故未做年初预算。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625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077.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2673.66万元,增长915.23 %;主要原因是2015年恰逢“迎国检”,“迎国检”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多达30多个,导致此项支出大大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1.56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广乐北黄冈铁路口迁建费和施工图设计费支出属于临时市政项目,由我局临时承办,故未做年初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10.12万元,主要用于市局在职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1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及职工(包括下属单位)的工资和福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29.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及职工的抚恤金;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81.56万元,主要用于广乐北黄冈铁路口迁建费和施工图纸审计费;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104659.95万元,主要用于 一是“迎国检”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费用支出,二是市公路局本部及13个下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等支出,三是市公路局本部及下属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四是国省道公路养护经费等,五是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28480万元,主要用于“迎国检”路面改造工程项目(车辆购置税中央补助资金)的费用支出;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1.46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下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的社保费、我局本部及部分下属单位的房屋维修费用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48.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2万元,完成预算60.5万元的4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72万元,完成预算26.5万元的9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34万元的5.29%。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大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71万元,下降55.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4.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63万元,下降94.7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分配出差时间,把不同部门、不同业务,但去同一地方的出差尽量安排在同一车辆,减少出车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大大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2万元,占93.46%;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占6.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5.72万元,2015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一是检查管养公路状况;二是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相关业务工作;三是检查桥梁和灾毁道路修复工程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6次,接待人数共55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55.11万元,增长47.32%。主要原因是:一是“迎国检”工程项目增多,我局要履行我们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多了我局的出差次数;二是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提升出差补贴的通知,我局也调整了出差补助,造成了本年出差补助支出大幅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联系市委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下属各单位工作用车,考查路况车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2941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国道G106线翁源县大宝山隧道至官渡狮子山脚段”等4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1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国道G105线韶关新丰县华溪至六角水段路面改造工程”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且对工程的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比较完善。“2015年全省国家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此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不理想,此项目存在5年的设备保修费用,故无法在当年支出完毕,需要在设备安装使用后五年平均支付,但此支出范围和原因已在合同中注明和向财政局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无有关项目自评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2015年我局无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市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5年无此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第二部分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韶关市公路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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