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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日报社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20 00:00:00 来源:韶关日报社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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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日报社2017年度总收入3546.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6.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14.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22.7万元,增长41.7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17年新闻媒体改革创新专项经费400万,二是2016年宣传文化发展专项经费93.5万,三是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3万,四是房屋维修及物业管理补贴29.5万。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1431.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1.71万元,增长53.96%。主要原因:是专题收入增加。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二)2017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日报社2017年度总支出3593.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593.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40.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新闻媒体改革创新专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5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添置新闻媒体改革专用设备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缴纳养老保险,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4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补缴在编在职养老保险。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日报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1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4.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2.7万元,增长41.73%;主要原因是增加新闻媒体改革创新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日报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4.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2.7万元,增长41.73%;主要原因是增加新闻媒体改革创新专项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3.3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出版发行(款)1861.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及办公设备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2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日报社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33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69.5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9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41.4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61万元,下降21.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1万元,下降16.9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6.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决算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12万元,占74.48 %;公务接待费支出 6.21万元,占25.5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8.1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公务、新闻采访及发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广告和专题经营业务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73次,接待人数共1129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及广告和专题经营业务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参公或行政机关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4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用于新闻采访、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发行送报车及经营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新闻媒体改革创新发展专项经费”支出400万元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绩效情况如下:

(一)、解决我社改革前历史遗留事业编干部应缴未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及解聘合同制部分富余人员劳动补偿的项目支出,该项目支出解决了部份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我社改革顺利启动。

(二)补贴公益广告及重大主题宣传印刷费。2017年度韶关日报刊登公益广告628次,刊登公益广告版面总数286个,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公益广告宣传发挥了巨大作用,进一步增强党报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巩固了意识形态主阵地。

(三)、更新维护设施设备项目支出,购置了摄影器材、录音室设备、网络直播系统,视频编辑机设备、建设了新闻发布墙、户外阅报栏升级LED彩屏等,该项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1、新配置的摄影器材,拍摄的图片质量更佳,许多的图片被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外宣传使用,去年已有上千张图片被使用。  

  2、网络直播平台去年正式启用以来,直播市政府新闻布会5场,广州、东莞推介会4场,市委宣传部文明行为15条等大型活动,每场直播收看人数都在15万人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建立政府新闻发布背景墙,进一步改善政府新闻办形象,较好地发挥了沟通民意的现代传播媒介功能作用。市政府利用新闻发布会来发布信息,执行政务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的需要,在处置突发事件起到了稳定民心、更好地协调公共关系的作用。据统计,2017年,共召开了32场新闻发布会。

4、户外阅报栏升级LED彩屏,成为了一道靓丽的城市文化风景,一张美丽的城市名片,进一步推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普及“全民阅读”、“绿色阅读”,增强城市文化品味,提高市民文化素质,共建善美文明韶关,推进文化城市步伐,为报业集团创造一个全新的盈利模式,提升经济效益和文化产业振兴与报业集团的持续快速发展,获得中国报业融合创新项目三等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