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日报社,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2.根据中央和省、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制定报社的采访、编辑、制作及发行规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3.贯彻落实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抓好内部管理,确保采编工作和广告发行等规范有序地进行。4.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内设机构有1、编辑中心,2、采访中心,3、全媒体信息中心,4、全媒体技术中心,5、策划工作室,6、编委办,7、办公室,8、财务部,9、群工部,10、广告部,11、发行部,12、专题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日报社实有在编在职人员62人,离退休人员3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主流传媒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331.85万元,比上年增238.71万元,增幅21.83%,主要原因是返还2015年度上缴的广告金融风险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1.85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331.85万元,比上年增238.71万元,增幅21.83%,主要原因是补发住房维修及物业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31.8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331.85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238.71万元,增幅21.83%,原因是补发住房维修及物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或减少0%,原因是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属于参公或行政机关单位。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0万元,减21.27%,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2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减)0万元,增(减)0%,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0万元,减21.27%,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56万元,减14.71%,其中:货物类采购9.04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6年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额1609.27万元,主要有: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82.6万元,办公用房4129.6平方米,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二、通用设备(个、台、辆等)722.46万元,其中车辆14台,增加13万元,原因是预算添置办公设备;三、专用设备(个、台等)7.38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四、文物和陈列品(个、件等) 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文物和陈列品;五、图书、档案(本、套等) 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图书、档案;六、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个、套等)396.83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八、预算绩效情况(我单位无项目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补充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