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曲江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粤财社〔2024〕336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25年“21017中医药事务”相关科目。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上级补助资金,尽快将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56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资金,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