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局、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始兴县财政局、新丰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4〕18号),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见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县财政局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该项指标列2024年“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支出”预算科目,可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定向费用奖补。
二、请各有关市、县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4)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请各有关市、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4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收回表
2.2024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3.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安排表
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