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36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经市政府审批,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2年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2022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205”相关项。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暂缓实施的项目,资金应及时上缴财政。
附件:1.2022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资金安排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