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7: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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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旅体局、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体育局部分)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46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体育局部分)和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函》(韶文广旅体函〔2023〕36号)的内容,现下达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68万元。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地区 | 二级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韶关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168 | |
市文广旅体局 | 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 | 2070308群众体育 | 25 | |
乐昌市 | 2023年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 |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40 | 乐昌市坪石办事处20万、乐昌市梅田办事处20万 |
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 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 | 2070308群众体育 | 19 | 韶州体育公园体育馆 |
武江区 | 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 |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24 | 武江区体育馆 |
曲江区 | 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 |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35 | 曲江区运动场 |
始兴县 | 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 23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 25 | |
附件2 |
绩 效 目 标 表 |
资金名称 | 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省体育局部分)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东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东省体育局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总金额 | 168 |
本次下达金额 | 168 |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概述) | 1.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2.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完成不少于3360例的样本量;市级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工作:完成不少于3000例样本量;开展健身指导跟踪服务工作:完成不少于5场的科学健身讲座;全民健身活动调查工作:不少于1500例的抽样调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完成不少于500例的测试人数。 3.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补助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街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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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三级指标目标值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国民体质监测(人次) | ≥3360 |
市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样本量 | ≥3000例 |
完成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样本 | ≥1500人 |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测试 测试(人次) | ≥500 |
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次数(项次) | 1 |
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乡镇/ 街道(个) | 2 |
补助免费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数量 | 3 |
质量指标 |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长标准 | ≥35小时/周;≥330天/年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5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体育事业发展的影响力(分) | 9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惠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