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27号),现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第一批)(具体金额、项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资金用于标准化考点信息化建设补助以及试卷保密室示范点建设补助。各县(市、区)、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第一批)明细表
2.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第一批)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