浈江区财政局、武江区财政局、曲江区财政局、乐昌市财政局、始兴县财政局、新丰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3号)《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审定<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非省直管县)分配方案>的请示》(韶市建示字〔2023〕2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专项资金656,348元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列“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抽检、调研、培训,各地市对全省经营性自建房房屋开展逐一排查摸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形成工作销项台账等工作。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2)。请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2.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
2022年自建房安全整治专项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