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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09 15:16:2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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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91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经市政府同意批准,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含财政省直管县)资金结合各县(市、区)保险规模、补贴比例、以前年度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结余情况等统筹安排。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本次下达资金用于相关种植业(不含森林)、养殖业险种的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含省级补贴险种)中央奖补等工作,补贴险种、比例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粤财金〔2022〕14号)执行。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统筹用好本次下达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对照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此项资金,收入请列2023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安排及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别

金额

建设内容

绩效目标

1

韶关市

7,751

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中央奖补

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8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40%;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总额高于去年,参保农户满意度≥80%。

2

浈江区

200

3

武江区

900

4

曲江区

750

5

乐昌市

900

6

南雄市

1,000

7

仁化县

700

8

始兴县

200

9

翁源县

2,100

10

新丰县

501

11

乳源瑶族自治县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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