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馆: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66号)和市文广旅体局的分配方案,现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下达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下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