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的通知》(粤财工〔2023〕60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249.9万元给你们。此款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预算管理规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请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中央财政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中央财政第一、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
第二年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