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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资源枯竭城市
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8-15 15:06:1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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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预〔2023〕6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3〕66号)精神,现下达你县(市、区)2023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00212)”科目。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本地“数字财政”系统接收并确认项目和指标数据,接收情况纳入考核通报。

  请严格按照《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粤财预〔2023〕65号文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情况请于8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预算科)。

  附件:2023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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