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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
讲学计划)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16:43: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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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45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县(市、区)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23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请你县(市、区)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计划)资金安排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银龄讲学

  计划)资金安排表

地  区

招募任务数(人)

金额(万元)

曲 江 区

3

4

乐 昌 市

2

3

南 雄 市

1

1

仁 化 县

3

4

始 兴 县

2

3

新 丰 县

2

3

乳源瑶族自治县

2

3

合 计

1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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