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财政局,韶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广东北江中学: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第一批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4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3 年“新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和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帮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教师函〔2023〕4 号),现下达你县(区)、单位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工作室建设)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23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该资金用于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区)、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新强师工程-工作室建设)资金明细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