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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5:36:3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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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文广旅体局,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40号)的内容,现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646.4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3.5万元,省级资金452.925万元。该笔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201-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请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地区

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补助资金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小计

韶关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93.5

452.925

646.425

韶关市本级

30

55

85

浈江区

27

65.65

92.65

武江区

22.5

53.575

76.075

曲江区

27

65.65

92.65

乐昌市

37.5

93.825

131.325

始兴县

27

65.65

92.65

新丰县

22.5

53.575

7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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