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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均衡性
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1-11 09:47:1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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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均衡性等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3〕10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部分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额度、科目详见附件)。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将在年度执行中据实清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二、市财政局通过数字财政系统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数据,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本地数字财政系统“预算编制管理——接收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市县接收上级转移支付预算”接收并确认数据,接收情况纳入考核通报。

  三、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府办〔2014〕31号)有关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以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得用于新建楼堂馆所和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均衡等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分发)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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