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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
资金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4-01-11 09:47:0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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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269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开展药品监管和能力建设等工作,请结合本地实际,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并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9〕98号)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工〔2019〕123号)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

  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明细表

地区

项目名称

三保目录

是否直”专拨户“三保

功能分类科目

金额(元)

韶关市本级

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资金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30,000.00

韶关市本级

药品安全科普普法宣传

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00,000.00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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