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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
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的通知

时间:2023-12-09 09:52:22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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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的通知》(粤财综〔2023〕45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下达2023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批“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的通知》(粤交规〔2023〕437号)和《韶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3年交通运输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批“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资金的函》,现将省下达我市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1538.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车购税资金,各有关县(市、区)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韶关市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分配表

  2.韶关市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1

韶关市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第七批)分配表

序号

县(市、区)

资金安排(万元)

小计

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农村公路危旧桥改造工程

村道安防工程

1

武江区

35.7

29

6.7

2

曲江区

139

139

3

乐昌市

465

429

36

4

始兴县

682

682

5

新丰县

216.8

208

8.8

合计

1538.5

1140

383

15.5

  附件2

  韶关市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第七批)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七批)

级主管部门

韶关市交通运输局

本次下达财政资金:(万元)

1538.5

年度目标(2023

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公路新改建、危桥改造、村道安防工程项目建设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实施路段技术状况水平

提升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投资

数量指标

农村公路新改建里程(公里)

23.89

数量指标

危桥改造(座)

10

数量指标

村道安防处置里程(公里)

2.6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投资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

社会效益指标

公路安全水平

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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