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市委宣传部 > 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部门预决算

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讲师团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9 17:29:08 来源:张天海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讲师团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讲师团,主要职能是根据市委和市委宣传部的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部署,拟订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意见、计划,编印学习辅导材料。承担市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和秘书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重大专题调研和重点工作宣讲活动;针对干部理论学习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承担县处级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教学辅导工作;培训理论宣讲骨干,开展形势任务和时事政策宣讲教育;编写理论学习辅导材料。组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有关知识的培训辅导工作。及承办市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任务。

内设机构综合室、教研室及学习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讲师团核定事业编制8人,在职9人,其中1人为工勤编制;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扣中心,不断提升市委中心组学习服务水平;拓展阵地,推动形势任务宣传教育有新实效;加强指导,推动基层理论学习宣传上新台阶。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收入预算188.2万元,比上年2.69万元,1.45%,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88.2万元,比上年2.69万元,1.45%,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8.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8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比上年增2.69万元,增幅1.4%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其他资本性支出0.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14.3万元减少100%。原因是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14万元,比上年增3.49万元,增幅17.76%,原因是2017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办公2.7万元、邮电费0.5万元、手续费0.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4.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5.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0.72万元,减15.38%,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万元,增0%,原因是与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工作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8万元与上年数相比0.8万元,增26.67%,原因是公务车已使用一定年限,对公务车进行维修保养,增加了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与上年数相比0.08万元,5%,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接待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7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0.2万元,增40%,其中:货物类采购0.7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7本部门占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占有国有资产总额31.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共1台,其使用情况是在用)、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76万元。2016年当年新增通用设备1.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0万元,合计增加固定资产1.6万元。原因:因工作需要,购买了办公用手提电脑2台、台式电脑1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紧扣中心,不断提升市委中心组学习服务水平;拓展阵地,推动形势任务宣传教育有新实效;加强指导,推动基层理论学习宣传上新台阶等3项工作,实施0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附件:中共韶关市委宣传部讲师团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格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