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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青少年宫预算公开(旧版本)

时间:2018-04-13 18:31:48 来源:市青少年文化宫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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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青少年宫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7年韶关市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主要职能:是对青少年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养青少年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勇于实践的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青少年宫事业编制26名,其中,在职21人,退休14人;合同工18人;外聘教师6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对青少年儿童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开展兴趣拓展培训班和少先队活动;培养青少年儿童多方面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创新精神,以及独立思考、勇于实践的能力。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37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4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 3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4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0.5%,与上年预算增加70万元,增加21.2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4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9.5%,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或减少0%。其中:001项目2017年修缮改造8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42万元,主要用于教学大楼场所修缮,以及楼顶防漏、隔热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加22.22%,原因是澳门科学馆邀请交流学习,增加了因公出国(境)支出2万元费用。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万元,其他资金9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政府采购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韶关市青少年宫
                                                                   2017年01月20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