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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决算公开

时间:2018-07-16 14:56:30 来源:温舜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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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度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活动科、管理服务科、关工科、生活待遇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是主管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平台,持续深入高位推进离退休干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市四套班子的特殊优势;不断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巩固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切实抓好双高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重点围绕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积极破解工作难题。

第二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的部门决算表格为8张表,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韶关市委老干部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老干局2017年度总收入 3381.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81.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37.74万元,比年决算减少1350.47万元,下降28.81 %。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清拖欠的离休干部历史医疗欠费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43.55万元。上年决算增加43.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局从社保专户拨付企业离休干部管理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老干局2017年度总支出3376.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37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159.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春节送温暖以及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23万元,下降了3%,主要原因是2016年补发了2014和2015年的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死亡人员抚恤金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1.99万元,增长67.64%,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始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二是财政局从社保专户拨付的企业离休干部管理经费列支“企业关闭破产补助”科目,三是拨付死亡人员抚恤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9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01.33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清拖欠的离休干部历史医疗欠费

4. 住房保障(类)支出21.19万元,主要为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老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3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63万元,增长62.57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老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19万元,增长62.55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497.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医疗管理中心人员经费、离休干部遗属补助和电话费补助、四套班子老领导活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44.6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服务人员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服务支出(款)617.01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金以及发放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20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支出(款)12.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死亡人员抚恤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160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34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老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16万元,完成预算 68万元的35.5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年初预算安排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12万元,完成预算40 万元的 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16万元,完成预算 28万元的43.4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13万元,下降46.6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76万元,下降58.2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7万元,下降26.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万元,占49.7%;公务接待费支出 12.16万元,占50.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 辆,主要用于为老干部服务及机要应急。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发生国内接待 151次,接待人数共1422人。主要包括接待省外、市外老干部和老干部门工作人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9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办公费5.16万元、印刷费1.66万元、手续费0.14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2.03万元、邮电费1.78万元、差旅费12.78万元、维修(护)费2.66万元、会议费3.16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公务接待费12.16万元、工会经费4.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用于服务老干部、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评〔2018〕2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市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支出项目做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有3个,共涉及资金2141.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3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老干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老干局2017年绩效自评报告.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