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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8-03-27 11:07:51 来源:驻广办(收发文用户)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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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预算(补充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1个,是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要职能是:

1.负责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同志到广州公务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为我市开展与广州、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宣传推介韶关提供服务。

3.协助省委、省政府和市信访部门及时处理韶关市辖区内人员到省上访事宜,疏导劝返有关到省上访人员。

4.负责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代管企业管理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

5.负责代管粤北大厦,协调招待所物业租赁工作,代管韶关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人秘科、接待科、管理科、信息联络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参公事业编制14名,其中,在职13人,离退休人员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2.做好来穗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政务联络和信息工作,提高接待服务效率,积极开展“双向服务”,为两地政府及经济发展服务。

4.做好信息及与驻穗机构的联络工作,为韶关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91.82万元,比上年增加516.55万元,增幅187.65%,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支出的项目工作经费450.0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的招商引资经费20.00万元以及增人增资4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1.82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91.82万元,比上年增加516.55万元,增幅187.65%,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支出的项目工作经费450.0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的招商引资经费20.00万元以及增人增资46.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791.82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276.82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4.95%,比上年增加46.55万元,增幅20.21%,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2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515.0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5.05%,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增470.00万元,增长1044.44%,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支出的项目工作经费450.00万元、专项业务支出的招商引资经费20.00万元。其中:001项目工作经费450.00万元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是新增项目,主要用途是归还韶关市财政局往年借款(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改革时期的借款);002招商引资经费项目20.00万元,是新增项目,主要用途是宣传推介本市,内引外联,为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003工作经费项目4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用于为市委、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领导来省委、省政府及珠三角地区开展公务、调研、合作交流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从而达到节省时间,提高效率之目的。004省港两地车行驶费用项目5.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主要为市领导到港澳开展公务提供便利。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20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幅7.41%,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办公6.5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福利费0.20万元、日常维修费0.00万元、专用材料0.0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00万元、电费0.0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0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00万元、医疗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51.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11.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货物类采购0.00万元,工程类采购0.00万元,服务类采购0.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247.85万元,主要有: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63.7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2.通用设备(台、辆)75.2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3.专用设备(部、台)8.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71万元,原因是购置了办公设备。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全部车主要用于接待。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做好市领导和市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来省委及省政府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做好日常和敏感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并协助省、市信访部门处置韶关辖区内人员突发性上访事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并及时编发简报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参考、加强与各地商会及行会协会的沟通联系、为政企合作开展经贸活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加强对粤北大厦及代管企业的管理、监管督促承租方履行租赁合同、确保租金收入及时到位等4项工作,实施4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我单位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都是0.0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2016年预算补充公开.xls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