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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7-07-19 11:25:21 来源:驻广办(收发文用户)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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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2016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与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市委.市政府上报省委、省政府文电办理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有关政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韶关市经济发展服务。
    2.负责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同志到穂公务的联络、接待和服务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
    3.负责开展与广州、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宣传和推介韶关。
    4.负责韶关市辖三区、二市、五县、企事业及有关单位驻穂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5.协助省委、省政府和市信访部门及时处理韶关市辖区内人员到省上访事宜,疏导劝返有关到省上访人员。
    6.负责管理原“广办”离退休及原事业单位干部。
    7.负责代管改制后的粤北大厦,协调韶关驻穗办招待所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事处是市政府派出机构,是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人秘科、接待科、管理科、信息联络科。“广办”事业编制14名。其中,在职:14人,离退休人员9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925.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09.57万元,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资金增加45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增加20万元,增员增资增加及结转结余等139.57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9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99.0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7.27万元,原因是增员增资107.27万元。财政拨款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384.65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42.78%,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51.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36万元。项目支出514.44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57.22%,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为两地政府及韶关市经济发展服务。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5.4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4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5.01万元。原因是我办工作职能有所调整,政务接待服务范围扩大以及物价上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处公务车保有量3辆,平均每辆1.99万元。1辆省港两地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98万元,比上年增加15.01万元,增长37.55%。主要是市委领导对我办提出了“大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办工作职能有所调整,加之物价上涨等原因。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85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4300人次。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全部用于政务接待服务。


                       韶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2017年7月19日
附件2附表: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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