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韶关市韶关市接待办公室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5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下设4个科室,分别是人秘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财务科。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正处级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韶关市政务接待工作。负责接待来韶的中央、省领导同志和省内各市委、市政府系统副厅级以上负责同志、全国级港澳台知名人士,以及市属各县(市、区)来韶公务的主要领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员编制23人,后勤服务人员2名。本份部门决算仅包括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表
共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见附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收入决算137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5.8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具体情况如:
1.财政拨款收入1375.8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4.44万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新增退休人员,二是项目调整。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没有该项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总支出1375.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5.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6.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9.61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项目内容调整,资金减少,以及人员工资变动,另外本年有2人退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中归口管理的单位离退休支出55.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61万元,增加47.09%,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调整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
3.住房保障(类)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0.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增加20.3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上年住房公积金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核算。
4.其他支出(类)中其他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用。比上增加2.25万元,增加167.91%。主要原因是租金调整。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7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61万元,增长0.9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项目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61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以及项目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该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支出1296.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专项工作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中归口管理的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万元55.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7.61万元,增加47.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医疗保险缴交等。住房保障(类)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款)20.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类)中其他支出(款)3.59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用。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接待办公室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577.34万元,完成预算704万元的8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6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12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4.52万元,完成预算694万元的81.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6.01万元,下降19.0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34.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48万元,下降19.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出国时间缩短,此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76万元,占0.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9万元,占2.1%;公务接待费支出564.52万元,占97.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7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1个、累计1次。开支内容包括:作为中学生赴韩冬令营活动工作人员,主要用于机票食宿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2.09万元,2015年底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汽油费,过路费,汽车维修及保险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4.5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性接待。2015年,共发生外事接待13批次,来访外宾382人次,主要包括韩国荣州市客人以及哈萨克斯坦客人等;国内接待545次,接待人数共37538人次。主要接待来韶的中央、省领导同志和省内各市委、市政府系统副厅级以上负责同志、全国级港澳台知名人士,以及市属各县(市、区)来韶公务的主要领导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3万元,比上年增加14.41万元,增长23.70%。主要原因是2015年人员公用经费增加,以及购入新办公设备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981.4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专项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1.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满意度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部门2015年没有在部门决算中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5年本部门无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6年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5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