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韶关市接待办公室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年我单位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即韶关市接待办公室。根据部门职能,下设四个正科级科室:接待一科,接待二科,人事科,以及财务科。主要职能是负责接待来韶公务上级领导,以及全国(含港澳台)和外商来韶投资财团、学者和知名人士,以及市属各县(市、区)来韶公务的主要领导;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接待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相关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接待办有事业编制数23名,非统发工勤编2名,其中,实有人数20人,退休人员14人,非统发工勤人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是加强与四大办联动,及时沟通信息,做好接待服务工作。二是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将接待转化为生产力,为我市的中心工作服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862.18万元,增加了534.07万元,增长40.21%,原因增人增资、工资调整及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2.18万元,增加了534.07万元,增长40.21%;其他各项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862.18万元,增加了534.07万元,增长40.21%,原因增人增资、工资调整及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862.18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477.4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5.64%,对比上年预算,增加了81.37万元,增加了20.54%,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2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1384.77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4.36%,对比上年预算增加了452.7万元,增加52.22%,原因是接待运维成本增加。其中:001专项经费1384.77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为日常接待以及接待运维成本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64.28万元,对比上年预算增加16.51万元,增加34.5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每人增加5000元每年,以及新增加统发在职人员1人。其中办公11.50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1万元、维修费3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2万元、电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费用27.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10.6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减少92.37万元,减幅15.32%,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以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510.63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原因是预计物价变动,故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9.00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车辆老化以及预计物价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0.53万元,减少93.47万元,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以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减1.01万元,减29.26%,其中:货物类采购2.44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2017年初本部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2.50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82.1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植物为0.40万元。单价超过50万设备为0台,单价超过200万的设备为0台。对比上年,通用设备新增6.91万元元,家具、用具、装具及植物新增0.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办公设备,电气设备,家具等。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专项工作等1项工作,实施1个项目,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如无也应注明)。
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