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是2005年经韶关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林业局管理,编制13人,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管理处主要任务是负责以市区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为范围的韶关国家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内设办公室、园林绿化科、资源管护科和规划建设科4个科(室)。
1、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单位日常工作,承办文电、档案、会议、信息、宣传、资产管理、人事、劳资、工青妇、计划生育、统计、财务、行政后勤管理、宗教事务管理。
2、规划建设科,职责:负责编制实施韶关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建设用地审核和开发管理,森林公园基建项目管理,景点景区的经营管理。
3、园林绿化科,职责:依照总体规划,负责“三山”森林景观营造、林分改造和荒山造林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公园绿化美化、森林病虫害防治、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林业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
4、资源管护科,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公园资源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土地、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依法查处乱占土地、盗伐滥伐林木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建立健全护林防火制度,组织实施森林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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