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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单位2015年-01月单位的服务范围、职能公开信息

时间:2015-01-04 00:00:00 来源:韶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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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韶关国家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森林公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承担皇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的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依法对森林公园的土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等进行保护和管理。

(三)依法编制并组织实施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林地的保护、培育和管理工作。

(四)按照国家有关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公园资源的方针政策,依法开展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森林公园配套设施的完善和保护工作。

(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森林公园内的违法违章行为。

(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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