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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韶关市出台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50万元

时间:2024-05-11 15:07:51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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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韶关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出台《韶关市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  

  《办法》明确,向韶关市扫黑办或韶关市公安机关举报本市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纳入奖励对象。  

  《办法》对奖励条件作了规定。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二是举报内容未被掌握,或者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追究“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的。三是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犯罪案件、追究黑恶犯罪“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  

  《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包括13个方面。一是威胁政治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二是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八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九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十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十一是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十二是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线索。十三是其他涉黑恶犯罪线索。

  《办法》明确,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是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奖励人民币10万元,最高可奖励至50万元。二是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是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人民币2万元。四是举报境外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我市犯罪线索,奖励人民币2万元。五是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奖励人民币5万元。六是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奖励人民币1万元;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办法》明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一是向市扫黑办举报,信件邮递地址: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扫黑办(邮编:512000)。二是向市公安局举报,电话:8468064;信件邮递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梅关路10号韶关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512000)。(转载韶关日报 胡春陵)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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