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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3-12-28 10:16:03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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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制定背景说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党中央把将创新驱动发展作为基本国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近年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和实施意见以及科研诚信相关规定。

  我市的《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韶府规〔2019〕11号)自出台以来,在促进科技创新上起到了积极作用。该文件有效期三年,已于2022年9月20日到期,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制定出新的管理办法。

  二、文件制定意义

  新的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办法和实施意见以及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同时借鉴了兄弟地市一些优秀做法,一方面通过改进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鼓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另一方面指导科研人员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细节,体现财政科研经费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主要明确了各方职责、项目征集与评审支持领域、基本申报条件和立项程序、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项目经费管理、过程管理、验收管理、监督检查等项目全过程的管理要点。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法律、行政法规

  1.《科学技术进步法》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地方性法规、规章

  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韶府规〔2019〕11号)

  2.《韶关市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韶中法〔2019〕79号)

  (三)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1.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发改财金规〔2022〕1917号)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省府令271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

  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0〕2号)

  5.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修订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管理细则》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8号)

  (四)参考文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3〕1号)

  2.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规字〔2023〕2号)

  四、主要内容说明

  管理办法一共九章四十五条,内容包括:总则、各方职责、项目征集与评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项目经费管理、过程管理、验收管理、监督和检查、附则。

  总则包括制定依据、项目资金定义、管理原则、总体绩效目标、资金支持分类。各方职责包括市科技局、项目组织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项目征集与评审支持领域是四个面向、科技规划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基本申报条件明确了不予支持的情形,项目立项程序从发布申报通知到下达项目资金全过程。项目经费支出范围明确了各项支出的划分和开支范围、管理费内容和比例。项目经费管理包括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原则和使用要求、预算评审和经费拨付、使用管理、预算调整和经费决算。过程管理包括年度报告要求、任务书签订、任务书变更类别、时间要求和详细变更程序等。特别是针对近年突出的项目终止问题明确了主动终止和被动终止的情形和办理程序。验收管理包括时间要求、验收方式、不同验收结论对应的情形、结余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处理、科技成果登记要求。监督检查主要是监督的内容。附则是解释权、文件有效期和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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