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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16 16:32:0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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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韶关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2018年以来,我市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结合各县(市、区)的产业实际,扎实开展产业园谋划与推动,取得较大成效。目前,已建设国家级产业园1个(翁源兰花产业园),省级产业园25个,其中第一轮13个、第二轮12个,形成了国家、省产业园融合发展格局。据统计,第一轮建设的13个产业园计划投入48.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7.5亿元,而截至目前的实际投资达55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园的比例为1:7.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8),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第二轮12个产业园逐步开工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5个产业园涵盖了丝苗米、水果、蔬菜、茶叶、兰花、油茶、蚕桑、食用菌、南药、家禽、生猪、牛羊等领域,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突出生猪优势产业以及粮食、水果、蔬菜、南药、花卉等特色产产业,建成了一批高标准规模化生产基地,确保了粮食的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了乡村产业做大做强。截至2021年底,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总产值为277.89亿元,一产产值137.39亿元。

  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建设进展不平衡,二是部分实施主体实力偏弱,三是宣传力度不够等。为进一步规范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绩效评价和验收、验收后的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结合目前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特制《管理办法》。

  制定《管理办法》后,将对产业园验收后加强产业园的日常管理、服务以及加强风险防范、确保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一共有七章三十四条,主要分为总则、职责、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验收、验收后的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附则等,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1051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市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运营管理等进行规范指引,明确各有关单位责任和有关要求,推动建立起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有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管理办法重点提出,产业园验收后各责任主体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以及加强风险防范等工作,确保产业园持续健康发展。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是什么?

  答:我市率先制定出台该办法,出台该办法后,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和运营,对各级的职责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验收、验收后的运营管理和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规范,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疑惑点有那些?

  (一)什么是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主体是如何规定的?跨县集群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功能性产业园是如何定义的?

  答: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主体为各级人民政府,其中跨县集群产业园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市级人民政府、特色产业园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精神,对跨县集群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功能性产业园进行了明确定义。

  跨县集群产业园:建设一批跨县集群产业园。围绕粮食、生猪、家禽、岭南水果、蔬菜、南药、茶叶、花卉、油茶、水产、橡胶、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优势产业带,立足大区域、引进大企业、依靠大科技、做强大品牌、形成大产业,实现优势产业跨县集群省级产业园全覆盖。

  特色产业园:围绕特色主导产业,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实现农业县(市、区)、主要特色品种全覆盖,支撑县域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功能性产业园。围绕服务主导产业,按照“核心技术+产业融合+场景实践+示范推广“要求,探索建设现代种业、加工服务、设施装备、数字农业、品牌培育等功能性产业园,提升主导产业整体效益。

  (二)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和撬动地方资金有那些规定?

  答:省级财政对企业投入原则上要带动3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以园为单位),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信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地方区域公共品牌、以折股量化方式投入的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列入引导放大作用计算范围。财政资金所产生利息应继续用于现代农业产业园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申报特色产业园成功后,省财政资金补助5000万元(以园为单位),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少于15000万元以上。申报跨县集群产业园成功后,省财政资金补助15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不少于45000万元以上。

  (三)现代农业产业园验收后,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整合涉农资金,持续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资金投入,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2.支持实施主体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抓住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农产品出口,助力实施主体做大做强;

  3.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或项目合作等方式,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做强主导产业;

  4.建立产业园主导产业“12221”市场体系(“12221”市场体系:“1”个农产品大数据平台,组建销区采购商和培养产区经纪人“2”支队伍,拓展销区和产区“2”大市场,策划采购商走进产区和农产品走进大市场“2”场活动,实现品牌打造、销量提升、市场引导、品种改良、农民致富等“1”揽子目标。),擦亮农产品品牌。

  5.督促实施主体落实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6.落实土地保障,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切实解决实施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解读方案

  在文件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文件起草部门将申请在韶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刊登该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