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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12 11:16:4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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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编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对我市区域空间环境基础状况进行系统评价,实现在一张图上明确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等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绿色发展韶关样板,奋力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支撑。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环评〔2018〕23号),要求各省(区、市)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广东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粤环函〔2019〕503号),要求各市要全力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20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编制、发布和实施工作。2021年3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16号),要求各市2021年6月底前完成发布实施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快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平,我市编制印发了《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

  (三)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

  (四)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9〕503号)

  (五)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韶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韶环〔2019〕99号)

  (六)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

  (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环办函〔2021〕16号)等。

  三、主要内容

  《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包含总体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应用四个部分内容及附件。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提出2025年、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目标以及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目标。

  “三线”: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0年省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的版本;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100.55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33.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4679.0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5.41%。二是环境质量底线,按照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原则,提出水、大气、土壤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三是资源利用上线,衔接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要求,提出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目标,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

  (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合“三线”划定成果,拟合各行政区划边界,全市共划定88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9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18个。优先保护单元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涵盖南岭、南水水库、丹霞山、车八岭等重要自然保护地等为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极重要区域,与全市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吻合;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等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三)“一单”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四个维度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8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88”为88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

  (四)实施应用。提出“三线一单”在组织领导、宏观管控、动态调整、数据应用等方面的要求。

点击查看相关文件: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韶府〔2021〕10号)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