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0〕2号),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doc
点击查看相关解读:部门解读:关于《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政策解读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20〕2号),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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