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7〕78号)精神,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基础,市编办梳理形成了《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7年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公布。
《目录(2017年版)》公布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目录(2017年版)》的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目录(2017年版)》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职权,并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相关部门要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建设做好衔接工作。今后,我市将根据深化改革、法律法规修订及国家和省最新的改革成果等情况,适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附件: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