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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网建设运营模式方案的通知(韶府〔2014〕1号)

时间:2014-01-08 10:55:16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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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国资委、物价局、市金元燃气有限公司:

    《韶关市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网建设运营模式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416

 

 

韶关市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网建设运营模式方案

 

一、市门站与主干管网建设和运营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管理。由市统筹全市天然气门站与主干管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营,形成覆盖全市、资源共享、开放使用的天然气输送网络,为各资源供应方及市内用户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即全市统筹规划管理。市与省管网对接的门站与主干管网作为天然气供应公共基础设施,要把社会公用利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由韶关市金元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其他主体不得建设与省管网连接的门站和主干管网及直接连接下游用户(城市燃气公司及终端用户等,下同)的供气管道。

(二)保民生。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气,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上稳定可靠、价格合理的天然气。

(三)有竞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除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外,各气源供应方均可直接面向用户、自行在我市开拓市场;金元公司提供输送服务,收取管输费。

二、市门站主干管网运营机制

(一)运营模式。

采用统筹调配代输相结合的方式。

统筹调配指气源供应方提供一定比例气量交由金元公司,由金元公司统筹销售并输送给具备城市燃气经营权的各县(市、区)以上城市燃气公司,其范围限定在城乡居民生活及公用性质用气。

实行统筹调配的用户:主要包括城乡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用气,政府机关、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城乡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存设施等。对该类用户实行三保(即保质量、保供应和保同价)。

 代输指金元公司按照气源供应方或用户的要求,提供代输服务,收取管输费,其范围覆盖全市工商业用气,实行市场运作。

实行代输的用户:主要包括天然气汽车、天然气发电、工业燃料、天然气化工及除统筹调配外的其他城市工商用户等。

(二)运作机制。

1.组织气源。在做好气源项目总体建设方案(进度、分年度气量安排)计划的基础上,鼓励供需双方签订天然气长期购销合同,合同条款由供需双方具体商议,各气源供应方于每年11月前提供下一年度可供应我市的用户、气量、价格等有关情况。

2.落实市场。各县(市、区)在做好市场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每年10月底前向市能源主管部门和金元公司报送下一年度的用气需求。主要包括各县(市、区)燃气公司需求量(含统筹调配用气量及部分由其代输的用气量)和需代输的其他用户需求量,由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核定。

3.制定计划。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政策、气源供应方与用户签订合同以及供需平衡等情况制定年度气量供应计划,确定各县(市、区)的统筹调配代输气量。各气源供应方供应我市的气源均优先提供一定比例(各方比例相同,由市能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按需求量等确定)的气量交由金元公司统筹调配,其余气量由气源供应方自行开拓市场,金元公司实行代输

4.签订合同。对于统筹调配气量,由金元公司与气源供应方签订购气合同,并与下游各县(市、区)燃气公司签订售气合同。对于代输气量,由气源供应方与各县(市、区)燃气公司和其他用户直接签订购销合同,气源供应方或用户与金元公司签订输送合同。对于城市管网供气范围内的大型工商业用户(可按用气量界定),可与气源供应方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再分别与金元公司和本县(市、区)燃气公司签订输送合同;或直接与本县(市、区)燃气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5.公司运作。金元公司按照合同要求,会同气源供应方和用户,组织好统筹调配用户的供气以及代输用户的输送等相关工作。

三、价格管理机制

由市物价局牵头制定主干管网天然气在统筹调配代输模式下的价格形成机制或管理办法。原则上统筹调配用气价格由不同价格天然气的加权平均价加合理管输费构成,基本实行同网同价,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代输费由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构成。具体价格和费用由市物价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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