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府文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告(韶府〔2016〕5号)

时间:2016-02-15 15:36:38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今年市政府将重点办好10件民生实事。现将《2016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开承诺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实事项目办理工作的监督,希望各级、各有关单位予以支持配合,使各项实事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

 

 

 

2016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公开承诺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完成市区主次干道8个内涝点整治。项目牵头单位为市代建局。具体整治市区芙蓉东路、323线碧桂园路段、323线镇泰路段、鹅坑桥段、韶南大道鹤冲村段、韶南大道乐园加油站段、韶南大道华农山庄段、站南路段等8个内涝点。

二、完成山区中小河流治理625公里项目牵头单位为市水务局。实施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36宗,完成治理河长625公里

三、实施老城区提质便民工程。项目牵头单位为市提质优化办。(一)道路信号灯升级改造,由市公安局负责。(二)完成工业西四一九处、西河立交桥2个交通节点整治,由市城管局、市代建局、市公安局负责。(三)完成帽峰大桥至风采桥沿岸亮化工程,由市城管局负责。(四)完成城乡结合部路灯安装工程,对6条主路及15条小街小巷路灯进行改造,敷设线路12.5千米、改造约400套路灯设施,由市城管局负责。(五)新建一座韶南大道人行天桥,由市代建局负责。(六)新建南片、东片、北片3个片区市民健身广场,由浈江区政府牵头负责、市体育局配合。

四、建设韶关教育云数据中心。项目牵头单位为市教育局。主要搭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把分散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共享,缩小城乡差别、促进教育公平,惠及全市60万师生。

五、建设百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示范性平安食堂。项目牵头单位为市教育局。在全市遴选100所学校,改造食堂硬件设施,提升食堂管理水平,确保100所食堂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惠及全市20万师生。

六、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项目牵头单位为市民政局。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在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服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将全市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列为社会公益岗位,对财政转移支付地区乡镇(街道)109名残疾人专职委员给予每人每月1100元补贴。

七、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项目牵头单位为市住建局。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3200套,通过实物保障或货币保障,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122套以上。

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项目牵头单位为市委农办。(一)继续积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包括政策性农房保险、政策性水稻保险、玉米保险和林业保险,由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二)采用补贴的方式支持农村光缆建设,新增光纤入户行政村100个,由市经信局负责。(三)完成全市试点县(市)行政村普惠金融村村通,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四)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全面推进10个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由市水务局负责。(五)完成全市10个县(市、区)、104个乡镇(街道)、1425个村(社区)三级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由市财政局负责。

九、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项目牵头单位为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出台鼓励创业政策,实施创业培训补贴,扶持初创企业发展。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创业培训(实训)项目实施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实行租金补贴,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万人。

十、解决浈江区、武江区30个社区公共服务用房。项目牵头单位为市民政局。根据浈江区、武江区的社区常住居民人口规模,对现有社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划分,并通过整合、调剂、购买等方式解决30个不达标的社区居委会公共服务用房。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