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罗围城堡建筑遗址保护规划2013—2032)》(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根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管理、展示等工作。
二、《保护规划》信息请查询韶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网址为www.sgwgxj.gov.cn)。
三、《保护规划》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韶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