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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韶府办〔2016〕63号)

时间:2016-09-12 14:59:3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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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30

 

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

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南雄市是我市唯一的原中央苏区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函〔2014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53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5117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南雄市创建广东省原中央苏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创新实验区,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支持

1.加强对南雄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古村落保护、村庄整治等相关规划的指导,提升南雄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通过三师下乡活动,充分利用省内、市内专家技术资源,协调邀请专业志愿者到南雄市指导乡村规划建设,为南雄市乡村发展出谋划策。

2.加快完善南雄市城乡规划体系,提高城乡规划覆盖率,使各项建设有规可依。将省下达的中心镇、传统村落和乡村历史建筑保护、特色(宜居)村庄、省级试点村等专项规划和保护经费,适当向革命老区和边远山区倾斜。支持南雄市积极争取市级配套有关专项规划经费,加大对南雄市城乡规划编制扶持力度。

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3.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案时,根据当地年度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保障南雄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

4.支持南雄市积极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试点,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土地资源,缓解用地规模和指标紧张的问题。在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时,优先下达任务指标给南雄市,支持南雄市旅游项目及休闲农业项目用好用足相关土地政策。

5.协调争取省林业厅加大对南雄市项目立项和使用林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6.支持南雄市开展产学研合作,根据企业需求,为南雄市精细化工企业组织专场产学研对接活动,邀请高校专家和相关企业现场考察指导。

7.搭建企业孵化器,积极引进中科院广州化学所在南雄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搭建中试平台和检测平台,推动南雄市新型特种精细化学品专业孵化器建设。

8.支持和鼓励南雄市建立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南雄分中心,为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示范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做法,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向银行获得贷款进行贴息的幅度,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9.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的革命老区扶持项目资金,优先考虑安排南雄市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并大力支持南雄市申报革命老区专项资金,支持南雄市革命老区建设。

10.积极帮助指导南雄市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性资金。支持南雄市申报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扶贫项目)、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等省各类专项资金,最大限度支持南雄市争取上级财政资金。

11.支持南雄市旅游项目申报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交通公路建设引导基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市财政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旅游交通公路建设引导基金1000万元,支持南雄市旅游公路建设。

12.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按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足额安排专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南雄市民营经济发展。

13.设立韶关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每年3500万元,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优先支持南雄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用于高层次人才购房津贴、科研项目资助、学习培训、表彰奖励及拔尖人才管理、人才工作等项目。

14.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支持南雄市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供水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

15.对担保机构为南雄中小型旅游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市财政按照年度担保额的10%给予补贴,每个担保机构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16.从2016年起,市财政安排资金140万元,支持梅关珠玑景区创建国家5A景区,云峰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香草(清景)森林公园创建国家4A景区,南雄观音山森林公园、两岸花博园创建国家3A景区;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南雄珠玑镇创建我市旅游名镇;安排资金210万元,支持南雄塘东村、梅关村、梅岭村、石塘村、庙前村、芙蓉村编制村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开展特色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安排资金200万元,支持南雄市有条件的古村落创建星级乡村旅游民宿,支持在公路道班、景区旅游交通节点建设旅游驿站等。

17.对南雄市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200万元,4A级旅游景区奖励50万元,3A级旅游景区奖励20万元;获评国家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奖励100万元,四星级旅游饭店奖励50万元;成功创建成为韶关市旅游名县的奖励500万元;成功创建市特色旅游名镇的奖励100万元,市特色旅游名村奖励30万元;评定为韶关五星级乡村民宿的奖励30万元,四星级奖励20万元,三星级奖励10万元,韶关乡村旅游驿站奖励10万元。

五、强化金融服务功能

18.支持南雄市信用联社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增加资本金,降低杠杆,确保杠杆率达标,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支持南雄市农信联社改制农商行。

19.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南雄市设立分支机构,延伸服务网点,鼓励民间资本在南雄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南雄产业特点创新保险产品。

20.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南雄雄健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支持南雄市本地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南雄市设立各类基金。鼓励南雄市继续开展普惠金融工作。

21.支持南雄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鼓励南雄市优质企业进入全国股转系统挂牌,鼓励南雄市中小企业进入省内区域股权中心挂牌。

六、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22.争取省在调整《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目录》时,考虑南雄市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在符合环保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南雄市精细化工产业发展。

23.支持南雄市发展新能源产业,支持南雄市犁牛坪、前岭、百顺等风电场建设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24.支持南雄市依托珠玑文化,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内陆地区的人文交流,促进南雄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

25.支持广东金友集团有限公司创建国家农业龙头企业,继续支持南雄市粮食高产示范片创建和产粮大县巩固工作,推动南雄市农业发展产业化、规模化。

26.优先为南雄争取国家、省的精准旅游扶贫政策支持,推动南雄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的融合发展,以点带面,发展壮大南雄旅游产业。

27.惠林政策在南雄市优先试点,林业特色产业在南雄市重点实施,民生林业向南雄市重点倾斜。支持南雄市开展林业实用科技成果推广,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

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28.按照《韶关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措施》(韶府办〔201551号),在产业园区建设、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南雄市资金补贴。

29.推动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尽快在南雄市启动,推进南雄市农村淘宝县运营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选址、装修、软硬件配套,合伙人招募和培训等。支持阿里巴巴在南雄市建设淘宝特色馆,指导试点农村开展电子商务服务。

30.促进苏宁易购、京东商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企业、骨干流通企业以及供销、邮电企业与南雄合作,共同推进电商企业深入南雄市农村发展。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1.支持赣韶铁路口岸南雄装卸点建设,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在十三五期间启动赣韶铁路复线项目前期工作。

32.支持雄乐高速公路南雄至信丰段列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并作为近期实施项目,争取省交通运输厅同意按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3.加快西气东输管网至南雄市的支线管网建设,推进南雄市县城天然气管网建设,争取南雄市早日实现县城使用经济、洁净的天然气。

34.支持南雄市国省道建设,争取国家、省对原中央苏区县继续按最高标准给予补助。

35.支持南雄市城乡防洪抗旱工程、水资源保障工程、农村水利工程和灌区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山区中小河流项目治理、北江水系浈江河南雄段治理、浈江支流治理、凌江河及支流治理和低洼地区涝区治理,以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36.协助争取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加大对南雄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指标安排上给予南雄市倾斜政策。争取通过精准扶贫政策,将南雄市贫困村农村公路纳入精准扶贫的计划笼子,帮助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37.加快南雄市原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建设,保证试点建设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38.加快南雄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运营商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在原中央苏区扩大3G4G网络覆盖范围,督促和协调通信运营商推进宽带网络建设,努力完成省下达的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逐步推进自然村(20户以上)连通光缆,光纤接入能力达到20Mbps。在原中央苏区未通光缆的偏远农村地区,由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开展分片区包干建设试点,规模化推进光缆到自然村。

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9.支持南雄市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工作,指导南雄市编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40.支持南雄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并申报新能源汽车补贴。

41.支持南雄市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南雄市精细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动实施循环化改造,争创广东省绿色升级示范园区

十、加强民生事业建设

42.支持南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房标准化、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事业建设。

43.加大重点领域和支柱产业的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南雄市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赴外招聘引进一批在精细化工、现代农业和文化旅游三大领域具有高新技术和领先地位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拔尖人才。

44.支持南雄市建设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工程建设。

45.支持南雄市养老事业及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