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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韶关市境内京广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韶府〔2018〕50号)

时间:2018-11-22 16:15: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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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境内京广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铁路沿线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划定我市境内京广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

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为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2米;

(四)其他地区为15米。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烧荒、放养牲畜、种植

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

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拆除。

四、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五、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