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执行公开 > 执行过程公开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南雄市“3·1”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22-03-03 14:55:3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南雄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15时40分许,你市雄州街道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韶安委〔2015〕1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韶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

  此函。        


韶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