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三届韶关市委第七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锦添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邹振宇传达党中央、省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并宣布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巡察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精准有效开展巡察监督,全力推动巡察工作迈上新台阶。要深刻认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目标定位、使命任务、价值取向、职能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在提高站位上见真章、在发现问题上动真格、在推动整改上出真招、在贯通融合上求真效、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上下真功,不断提升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要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拿出“顶格”标准、“满格”状态、“真格”举措,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任务,为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韶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采取“常规+专项+机动”方式开展,分阶段进行,其中对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中院、市检察院等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殡葬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资产资源租售、涉企服务保障等5个领域开展机动巡察。(转载韶关日报 韶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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