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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1-26 11:30:24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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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检查通报结果将纳入法治韶关建设考评和市直单位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四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检查考核指标》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正常运行的17家政府网站和33个频道(栏目)进行了全覆盖检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找错留言1条,均已按期办理,办结率100%。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在运行的47个政务新媒体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但有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存在问题

  韶关普法微信订阅号菜单栏个别链接不可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将信息发布内容安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纠错功能,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二)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持续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举一反三,形成日常巡检、问题追踪和督促整改的有效工作闭环。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持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新媒体功能完整、性能稳定、交互便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对于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账号,应及时关停注销、提前发布公告,并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数据,保障平台用户数据安全。

  (三)认真做好政府网站2024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4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于2025年1月17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写报表的具体公开网址,年度报表发布工作将纳入政府网站年度考评。

  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此次通报指出的问题,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务必见效到位,整改情况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重点检查和动态跟踪。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