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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9月旅游服务质量公告

时间:2024-10-10 11:33:4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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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9月,我市共接旅游投诉 39 宗(其中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0 宗,12345平台 39 宗,其它 2 ),结案39 宗。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编号

被投诉单位

受理时间

投诉人

人数

投诉事由

处理结果

1

深圳某旅游经营单位

2024-9-11

深圳杨女士留言

1

留言反映“参加低价的香港一日游过程中受伤,医疗费用得不到赔付”。

经调查走访,现答复如下:1.杨女士参加的旅游活动是在深圳组织的,没能提供韶关市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该项活动的收款单据和旅游合同,该旅游活动的管辖权应该由深圳属地执法部门管理;2.推荐杨女士在深圳报名参加旅游的韶关蓝某,不是旅游组织者,营业部无经营旅行社业务资质,只是提供了深圳经营旅游业务的联系人给杨女士;3.该活动是深圳的刘某直接向杨女士收费并在深圳组织,应该向深圳有关部门主张诉求。

2

韶关骄阳假期旅行社

2024-9-11

湖南宜章陈先生

1

留言反映“韶关骄阳假期旅行社拖欠宜章县栗源镇恒盛山庄餐费”问题.

经对接韶关骄阳假期旅行社的颜经理协商,其已经与陈先生对接完成1.9万元的餐费结算。

3

经律论文化旅游小镇

2024-7-14

曾先生

1

泡温泉出现全身瘙痒的情况,希望赔偿房费699元。

完成赔付,取得谅解。经过沟通,经律论文化小镇景区已补偿客人699元。

4

马坝人遗址景区

2024-8-12

林女士

1

曲江区马坝人遗址景区服务态度差问题,因有外国研学团队,不让林女士进入狮子岩溶洞,存在区别对待。

完成答复,取得谅解。经了解,当天景区接待一批已提前一个月进行预约的30多人的华侨学生,因洞内承载力有限,要求林女士下个时间段再进去。因工作人员表述不当,造成的误解,景区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扣罚其本月200元绩效奖以示警告。同时景区将强化培训,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接待方法,提升游客满意度。通过沟通和处理意见后,林女士心情得到缓解。

5

金鸡岭风景区

2024-8-26

匿名

1

金鸡岭风景区工作人员称博士生不可以凭借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调解完成,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允许博士生凭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购买学生票,可能是因为沟通不畅导致投诉人误解。

6

南雄市雄州大酒店

2024-07-17

谢女士

1

2024年7月16日晚上,谢女士带着七八十岁的父母亲从广州市到南雄市旅行。谢女士投诉该店宣传与实际不符,误导其下订单,货不对版,弄虚作假,价格欺诈,而且酒店不履行合约,造成其损失,造成侵权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其要求酒店按照其支付的订房价格133元退一赔三,另外其还要求酒店赔偿其无法入住额外订房花费的213元。其按照100元钟点房的费用来缴费。

调解完成,其费用已督促酒店给予退还。文旅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对其是否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进行监督。我局已向雄州大酒店发出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耐心做好与消费者的沟通解释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如发现该酒店未达到《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我局将如实向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反映,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星级的处理。

7

南雄市幸福旅行社

2024-07-29

张女士

1

2024年7月20日左右,张女士前往南雄市三影塔旁边幸福旅行社支付了8800元报了一个7人前往长沙的4天旅游团。7月29日7时30分从南雄出发,下午17时30分才到长沙,总共10个小时才到,当天的景点一个没去,直接送到酒店然后让旅客自由活动,期间还有小孩中途发烧,中途还有老人晕倒,而且后面的时间都是很长的车程。张女士要求取消后面的行程而且退还相应费用,旅行车告知需要扣除5000多的费用,但是其咨询了导游,导游告知只需要扣1800元,其认为非常不合理。

现已调解完成。经协商,南雄市幸福旅行社已与游客签订退团协议,并退还相应费用。

8

南雄市梅关古道景区

2024-08-04

朱先生

1

2024年8月4日9时20分左右,朱先生在南雄市古市镇梅关古道景区大门口停车场停放车辆(车牌号码:粤FQD077),工作人员让其扫私人二维码收取停车费10元,并不是景区二维码,且停车场没有出入的识别栏杆,其认为存在乱收费。

现已调解完成。该停车场因条件所限无法安装自动收费系统,只能由景区工作人员采用人工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收费后向车主提供正规定额发票。当日收取停车费的保安确实为景区工作人员,收取的停车费也已上交到景区经营公司。

9

南雄市梅关古道景区

2024-08-27

谭女士

1

2024年8月27日上午12时左右,谭女士前往了南雄市珠玑镇梅关古道景区 ,进入景区是免费的,但售票处要求其支付停车费才能进入景区,且没有办法给出相关文件说收取停车费。对此,谭女士认为该景区存在霸王收费的情况,要求景区退回停车费用,且解释为何要给了停车费才能进入景区?并查处景区收取停车费的问题。

现已调解完成。该停车场因条件所限无法安装自动收费系统,只能由景区工作人员采用人工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收费后向车主提供正规定额发票。景区严格按照南雄市物价部门的要求收取停车场保管费(雄价〔2013〕3号文件),不存在乱收费情况。

10

南雄市珠玑古巷景区

2024-08-28

张先生

1

2024年8月28日,张先生前往南雄市珠玑镇珠玑巷张昌故居参拜,但是因为其没有购买里面的香烛,所以张昌故居的值班人员对其态度非常恶劣,不给其在里面烧香,甚至还驱赶其。张先生对此有意见,希望相关部门前往调查核实情况并对此给予回复

现已调解完成。张昌故居现由张氏清河联谊会管理,其值班人员为张氏联谊会自行聘请,并非景区工作人员。张昌故居及其他姓氏宗祠均对外免费开放,游客可以自由进入宗祠参观,宗祠值班人员不得阻止和驱赶。接到张先生的投诉后,我局立即向珠玑古巷景区了解有关情况,景区工作人员已对该名值班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不得阻止宗亲和游客进入参观。同时也致电张氏联谊会负责人,要求其加强对值班人员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1

南雄市雄州大酒店

2024-09-16

刘先生

1

刘先生在同城订购了南雄市雄州街道雄州大酒店的房间,去到后商家表示节假日需要另外收钱。刘先生表示订购时没有相关说明,对此不满。

现刘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前往调查处理,要求调查该酒店临时涨价问题。

调解完成。经了解,雄州大酒店工作人员在与顾客沟通解释双人房入住人数不能超额时用词不当,让顾客误以为需要增加订房费用。我局已要求雄州大酒加强工作人员培训,耐心做好与顾客的沟通解释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避免再次出现此种情况。同时,责令雄州大酒店在节假日期间房费如有涨价,需要在预定平台中显著标明,不得坐地起价。

12

南雄市梅关古道景区

2024-07-26

罗先生

1

2024年7月26日,罗先生在南雄市珠玑镇梅岭村梅关古道内,被一名穿着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员要求收取停车费。但查看收费的账号是私人账户(收费账号名:李华)。现希望相关部门核查:此收费是景区的收费还是私人行为?

现已调解完成,罗先生当日在景区半山停车场停车,该停车场因条件所限无法安装自动收费系统,只能由景区工作人员采用人工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收费后向车主提供正规定额发票。当日收取停车费的保安确实为景区工作人员,收取的停车费也已上交到景区经营公司。

13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7-5

张女士

1

云门山张女士还表示其原本想购买三张水上乐园的票给予孩子进入玩水,但工作人员却表示大人也要购票进入陪同,否则大人只能在水上乐园的第一个大门口等待,无法在水上乐园的第二个大门口等待,其认为大人不在第二个大门口等待陪同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故其对此非常不满景区,要求景区退票。

景区表示门票已核销入园且套票不包含水上乐园项目,故对您的退费诉求表示不合理不给予退回。

14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7-14

袁女士

1

袁女士在去哪儿网支付335元购买了3张乳源县云门山的门票,但此处在16时30分闭园,其便打算不进园准备进行退票,但该平台声称商家拒绝退款。

经景区后台查询,您购买的3张景区门票已核销,故无法为您办理退费

15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8-1

谭先生

5

谭先生花费了800多元购买了套票,后 发现景区有免门票的活动,希望景区做好宣传,并告知如何参与活动,协调退回其套票中门票的费用。

景区退回套票中门票的费用,我局已协调景区退回游客门票差价30元/张。

16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8-3

吴先生

1

吴先生在美团上购买了乳源县云门山景区152元的B套票,后发现景区有免门票的活动,希望景区做好宣传,并告知如何参与活动,协调退回其套票中门票的费用。

已协调景区对接美团平台为游客办理退费事宜。

17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8-6

市民

4

美团平台上购买了韶关市乳源县云门山旅游度假区成人票C套票4张,共计719元,后发现景区有免门票的活动,希望协调退回其套票中门票的费用。

已协调景区退回游客门票差价共280元。

18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8-9

杜先生

1

杜先生在乳源县乳城镇云门山景区支付80元购买了云门山海洋公园门票,购票时工作人员未告知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17时20分杜先生进入海洋公园,但17时30分就被工作人员告知要下班了,无法继续游玩,希望景区退回费用

完成调解,景区已为游客办理退费。

19

山城水都农旅公园

2024-8-17

市民

1

反映山城水都阳光湖农旅公园的门票,小孩身高超出1米2为由要求其另外购票。要求退回其50元

经核查,您在线上购买的山城水都阳光湖农旅公园一大一小门票(平台购买页面已备注儿童限制身高1.2米(不含)以下)。故景无法为您办理退票。

20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8-19

曹女士

2

曹女士在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云门山花费376元购买了两张云上飞车加缆车的套票,其没有使用,当时拨打0751-5376666的电话要求退费,工作人员表示一个星期内会给其退费,但是至今没有退费。

景区接到游客的退款申请后已协调平台为其办理退票流程,因线上平台退款流程须7个工作日后才能原路退回到支付账户。经确认曹女士已收到退款。

21

云门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2024-8-24

陈女士

1

陈女士在云门山旅游度假区花了60元购买索道的票,该索道17时30分后就不能乘坐了,随后其跟云门山旅游度假区的工作人员协商退票,但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退票,只能其安排坐大巴上山,故认为不合理。并要求景区退票。

经核查,8月24日当天,景区上山索道延迟到17:57分才将最后一批游客送上山。景区表示您购买的60元索道票是团队票,如您确实未核销索道票,相关退款事宜建议您与带队导游协商。

22

圆梦旅行社

2024-7-12

市民

1

市民的老人报了仁化县丹霞街道圆梦旅行社的旅游团,当时旅行社承诺过旅行时不会有强制消费,老人给其发信息,听到新疆的导游给老人洗脑称“如果不在店里买和田玉要求老人给导游补费用,还会安排尾巴一直跟着老人”,其担心老人如果不购买商品,当地导游会使用暴力手段扣留老人,现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让圆梦旅行社联系新疆的导游,不允许新疆的导游强卖强卖。

执法人员7月16日到圆梦旅行社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据查看圆梦旅行社出团记录,并未看到有7月6日新疆出团信息,暂无法确认老人家的旅行团以及导游信息。执法人员现场与圆梦旅行社经营者普及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对其下的导游做好严格要求

23

灵溪阁民宿

2024-7-17

马女士

1

马女士通过携程网订购了仁化灵溪河森林公园韶关丹霞灵溪阁民宿三间房108、109、110(价格:1500元),马女士发现民宿环境较差,且很多设备不能使用,马女士马上申请退房(携程注明:入住半小时内可以申请退房),马女士表示携程表示可以申请退款,但酒店不同退款。

执法人员通过与周田灵溪河景区负责人以及携程平台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关于您提出“入住半小时内可以申请退房”的规定,据我们与平台沟通了解,指的是顾客在平台上下单预订后,如对订单不满意或有异议的,可以在半小时内可以申请免费退单,并不是指“入住半小时内可以申请退房”。根据民宿反馈,您是入住第二天提出退房申请的,民宿负责人表示无法进行退款。提出退房申请的,民宿负责人表示无法进行退款。

关于住宿环境较差这方面,民宿每日都会做到“一日三清”。给您带来的不好的体验和困扰,民宿负责人表示歉意。

虽然我局多次与负责人沟通调解,仍表示无法退费。为保障您的消费权益,我局建议您采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未能完成您的诉求致以诚挚的歉意。

24

灵溪河景区

2024-7-21

赵先生

1

2024年7月21日,赵先生前往仁化灵溪河森林公园游玩,购买了门票后,还需要收取停车费,其认为非常不合理。

灵溪河森林公园景区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均免费,停车1小时至12小时小车收费10元、中巴15元、大巴20元,2小时至24小时小车收费20元、中巴30元、大巴40元,2小时至48小时小车收费40元、中巴60元、大巴80元。丹霞灵溪景区停车场收费是景区考虑运营成本后进行设立收取的费用,且景区已对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收费标准符合市场定价标准。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

25

远方的家

2024-8-2

市民

1

 经常凌晨时间段,仁化县丹霞街道丹霞山青湖塘新村远方的家客人开门关门以及车辆喇叭噪音扰民,严重影响附近住户正常休息,对此表示不满。现希望相关部门前往调查处理,禁止噪音扰民,

我局工作人员与远方的家客栈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关于您提出“仁化县丹霞街道丹霞山青湖塘新村远方的家客人开门关门以及车辆喇叭噪音扰民”据我们沟通了解后得知,因有些客户是凌晨才办理入住,或凌晨去看日出,所以才会有开门关门以及车辆按喇叭现象。负责人今后会安排好值夜班的工作人员做好监督工作,避免出现类似事件,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6

灵溪河景区

2024-8-2

吴先生

1

2024年8月2日,吴先生前往仁化县周田镇丹霞山灵溪森林公园旅游,进去看了后不想住宿就准备出来,门卫表示进去超过一个小时就要收10元的停车费,其刚进去10分钟左右就准备走了,其没有交钱,门卫不放行一定要其交费。

     现吴先生希望有关部门前往调查对该景区乱收费问题进行处理

我局组织执法人员通过与周田灵溪河景区负责人以及保安门卫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了解,安保人员反馈在与您进行交涉过后就予以放行了,并未收取您的停车费用。因交涉过程中,语气过重,引起您的不适,灵溪河景区负责人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接下来将加强员工的培训以及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督促景区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27

金逸数字电影院

2024-8-10

马女士

1

2024年8月10日,马女士通过美团,购买仁化县丹霞街道新城东路10号金逸数字电影院,19时10分场次的《抓娃娃》电影,共计支付120元(3张)。因时间来不及,拨打影院的电话咨询改签,被拒绝。

    现希望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要求协商退款。

根据金逸数字影院(仁化影剧院)在美团上公示的退改签规则:未取票用户放映前30分钟可退改签。我局通过与影剧院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当电影放映后购票数据将自动上传系统,无法进行退改签。请您购票后留意平台公示的退改签规则,及时退改签,避免造成损失,我局对于此次购票给您造成的损失表示十分抱歉。

28

远方的家

2024-8-15

市民

1

经常凌晨时间段,仁化县丹霞街道丹霞山青湖塘新村远方的家汽车充电桩,发出严重的充电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并汽车充电桩附近没有灭火器,存在安全隐患。

现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解决噪声扰民和汽车充电桩安全问题

根据我局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及与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对接了解,关于您提出的“仁化县丹霞街道丹霞山青湖塘新村远方的家汽车充电桩噪音及安全隐患问题”,该客栈申办充电桩的手续齐全,并于2022年9月取得了“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噪音检测在正常范围值之内。关于充电桩的安全隐患问题,已要求民宿负责人在充电桩附近安装了灭火器。接下来,我局也将加大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类似事件,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9

灵溪河景区

2024-8-25

谢女士

1

谢女士购买了韶关旅游年卡的用户,2024年7月份,其曾到仁化县丹霞街道灵溪景区玩过,可以核验缆车和漂流项目的。2024年8月25日,其带60岁老人和1岁小孩全家到该景区游玩,又是大热天的,景区工作人员告知只能核验一个项目,另外一个项目需要加48元,其认为不合理。而且之前其停车到景点门口不需要加收,到景点内才要收费;8月25日,其的车子停在景区外面,工作人员要收十元停车费,其对此不满,其认为该景区乱收费。景区工作人员态度嚣张,要来玩不要影响景区生意,十元都出不起的意思。其表示不是钱的问题,是费用不合理。其咨询了韶关旅游卡客服,客服告知临时变更了规则同一天不能用两个项目,其没有接收到任何通知,其认为不合理。

   谢女士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前往调查处理,严格惩处景区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查处景区工作人员态度嚣张的问题;核实韶关旅游年卡的事宜,要求旅游年卡变更规则应提前公示出来,告知用户,不能随意变更规则,造成用户使用不便;以上问题要求整改,给予合理答复

我局于2024年9月2日组织人员通过与周田灵溪河景区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了解,一是关于反映年卡到园区游玩刷卡不能选择两个项目的问题,与“韶关年卡中心”的联系和咨询,“韶关旅游年卡”官方微信平台已于2024年7月24日已发布:从7月27日起,灵溪森林度假景区漂流因接待量超负荷,每天刷卡游玩景区方式暂时只能2选1,并说明了“漂流项目”需要提前一天致电年卡中心进行预约的事宜,同时也告知“韶关旅游年卡购卡须知”里写明景区因突发天气,自然灾害和经营性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服务项目暂停和收费微调的,以景区规定细则为准;另外,灵溪河景区在7月27日同时也在园区票务中心的票窗上也贴出有相同内容提示的公告;二是关于收取停车费用的事宜,景区停车场外的道路属于公众交通道路,存在着面积狭小,路面较窄,会车困难,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状况,非常不适宜作为乱停乱放的;鉴于这种状况,景区出于安全考虑及为顾客提供便利停车、疏导交通的考量目的,保安会劝导游客将车辆开入园区停车场,并在入场时收取10元停车费。景区停车场入口处设有收费公告牌,公示了停车场收费标准,并不存在乱收费和强制性收费。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督促景区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30

灵溪河景区

2024-8-25

李女士

1

2024年8月25日,李女士和家人使用韶关年卡前往仁化县周田镇丹霞灵溪游玩,但是工作人员告知只可以核销一项游玩项目,若是要核销第二项游玩项目需要额外缴纳48元,非常不合理。2024年7月前往时,丹霞灵溪是可以同时核销两项游玩项目的。此外。李女士表示把汽车停放在停车场外面的路边都被收取了10元停车费,非常不合理,认为丹霞灵溪存在乱收费问题。

         现李女士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前往调查处理,要求给予合理解释并进行整顿

我局于2024年9月2日组织人员通过与周田灵溪河景区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了解,一是关于反映年卡到园区游玩刷卡不能选择两个项目的问题,与“韶关年卡中心”的联系和咨询,“韶关旅游年卡”官方微信平台已于2024年7月24日已发布:从7月27日起,灵溪森林度假景区漂流因接待量超负荷,每天刷卡游玩景区方式暂时只能2选1,并说明了“漂流项目”需要提前一天致电年卡中心进行预约的事宜,同时也告知“韶关旅游年卡购卡须知”里写明景区因突发天气,自然灾害和经营性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服务项目暂停和收费微调的,以景区规定细则为准;另外,灵溪河景区在7月27日同时也在园区票务中心的票窗上也贴出有相同内容提示的公告;二是关于收取停车费用的事宜,景区停车场外的道路属于公众交通道路,存在着面积狭小,路面较窄,会车困难,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状况,非常不适宜作为乱停乱放的;鉴于这种状况,景区出于安全考虑及为顾客提供便利停车、疏导交通的考量目的,保安会劝导游客将车辆开入园区停车场,并在入场时收取10元停车费。景区停车场入口处设有收费公告牌,公示了停车场收费标准,并不存在乱收费和强制性收费。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督促景区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31

灵溪河景区

2024-8-25

詹先生

1

2024年8月25日,詹先生到仁化县周田镇韶关仁化灵溪河森林公园游玩,但景区在没有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告知因人流量增加,乘坐缆车和漂流需要收取48元/人的费用,詹先生表示购买了韶关旅游卡是包含缆车、漂流的费用;詹先生的车辆停放在景区门口外面,没有进入景区停车场也要收取10元停车费,詹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

现詹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要求部门加强监管,要求景区恢复购买旅游年卡的权益(免收收缆车、漂流的费用)

我局于9月2日组织人员通过与周田灵溪河景区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了解,一是关于反映年卡到园区游玩刷卡不能选择两个项目的问题,与“韶关年卡中心”的联系和咨询,“韶关旅游年卡”官方微信平台已于2024年7月24日已发布:从7月27日起,灵溪森林度假景区漂流因接待量超负荷,每天刷卡游玩景区方式暂时只能2选1,并说明了“漂流项目”需要提前一天致电年卡中心进行预约的事宜,同时也告知“韶关旅游年卡购卡须知”里写明景区因突发天气,自然灾害和经营性调整等不可抗力而导致服务项目暂停和收费微调的,以景区规定细则为准;另外,灵溪河景区在7月27日同时也在园区票务中心的票窗上也贴出有相同内容提示的公告;二是关于收取停车费用的事宜,景区停车场外的道路属于公众交通道路,存在着面积狭小,路面较窄,会车困难,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状况,非常不适宜作为乱停乱放的;鉴于这种状况,景区出于安全考虑及为顾客提供便利停车、疏导交通的考量目的,保安会劝导游客将车辆开入园区停车场,并在入场时收取10元停车费。景区停车场入口处设有收费公告牌,公示了停车场收费标准,并不存在乱收费和强制性收费。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督促景区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32

丹钿居客栈

2024-8-30

市民

1

(广东韶关丹霞山景区)入住,入住后发现住房质量特别差,堪比人间炼狱。进去卫生间臭气熏天,人就会呕吐反胃,没办法在卫生间洗漱等,房间没有空调,简直像蒸笼一样,温度36、37度,像蒸桑拿一样。这间客栈体验感极差,严重侵害人的生命健康,不具备人居住的基本卫生条件和环境要求,会对韶关旅游接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请求退回本人房费,按照房费价格的3倍赔偿损失,并请求督促有关部门现场检查,是否具备开办条件?是否需要整改?

我局组织人员到丹钿居客栈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您在飞猪旅行平台上预定的8月24日至26日两晚的特价单人间房,商家在平台上已注明该房间的配套设施,告知该房间无空调设备。 关于住宿环境较差这方面,客栈每日都会做到“一日三清”。给您带来的不好的体验和困扰,客栈负责人表示歉意。 经过我局多次与负责人沟通调解,负责人明确表示您在入住前后,未于客栈前台沟通反馈过相关问题,并表示入住订单已完成无法退费。为保障您的消费权益,我局建议您采取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未能完成您的诉求致以诚挚的歉意。

33

云崖居

2024-8-30

市民

1

环境差的要死,全是灰尘,电视也是坏的,就一个电视机挂在那里什么线都没连接上,地上还有那种毛发团,没拍出来,入住一会身上痒,起东西,来来回回经过前台应该有6次了,就见过两次前台,办入住还是等了一会儿前台才来的,房间也没座机,根本联系不上前台,身体不舒服长东西了好几天都没消退,在美团和微信上联系客服根本没有回应,要求补偿

我局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收到您的问题反馈单,于2024年9月2日组织工作到云崖居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据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及与云崖居工作人员交谈后得知,您于2024年8月21日23:42在美团网预定了仁化县云崖居客栈特色榻榻米大床,并于8月26日13:58左右2人办理入住401特色榻榻米大床。其入住时由民宿前厅管家接待介绍,并告知管家1人需要看2家店,前台放有告示牌,如有问题可致电管家过来处理。据商家反映8月26日-27日早上9:30均未接到您的任何投诉电话,也没有给前台留言;27日当班管家也反映退房时也没有联系前台,但于27号接到美团客服电话说入住的房间致其过敏,要求退全款房费,前厅管家拒绝了退款要求。

关于住宿环境较差这方面,民宿每日都会做到“一日三清”。给您带来的不好的体验和困扰,民宿负责人表示歉意。

经过我局多次与负责人沟通调解,民宿负责人表示您可以在美团网上再次申请退费110.62元,然后将费用退回至您的账户上。也建议您之后遇到相关问题,第一时间联系商家进行了解处理,这样更好保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在此,给您带来不好的入住游玩体验,我局表示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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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河景区

2024-9-16

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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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6日17时19分,秦先生在仁化县周田镇灵溪森林度假村游玩,该景区公示末班车为16时50分,秦先生等游客都已在16时50分前扫码上车,但是过了半个小时都没有看到工作人员在该地维持秩序并开车离开,导致一车游客滞留在深山里,且该景区卫生设施不完善,景区小火车站以及缆车站附近都没有公共卫生间,现秦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该问题,给出一个合理解释

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相关事项,经调查了解,您反映无司机服务的是景区小火车,发车时间是16:50的班次。此时间点刚好是有部分坐小火车过来的游客不知道如何去到缆车站坐缆车,于是小火车工作人员便带着部分客人去了缆车那边,顺便也将在缆车下来需要乘坐小火车的客人带回来乘坐小火车;如此一来一回便导致耽搁了该班次的发车时间;在此同时,另一发车点(老凉亭车站)16:50分正有一趟小火车开过来此站点,在此停留的游客正好可以乘坐此趟小火车离开。另外,关于洗手间标识不足的问题,据了解,在缆车处和漂流起点的对面都是有洗手间的,也有相关标识;至于您反馈的小火车没有标识的问题,景区负责人表示将增加相关的标识标牌,并已着手处理和安排增加标识的问题。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督促景区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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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河景区

2024-9-23

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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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使用手机号码13509863423在抖音商家丹霞灵溪河森林度假公园花费了199元购买了丹霞灵溪河的漂流套票,其在抖音预约了2024年9月22日游玩,抖音提示预约了不能退。其如约到景区玩漂流,灵溪河漂流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因为下雨不能玩漂流,建议其价钱该线路。不能游玩商家不提前告知消费者,还要求加强改线路,其认为不合理。要求退票,工作人员让其到抖音上操作退费就可以,其已经在抖音上申请了退款。9月23日,其的退票申请被拒绝,其致电商家热线07516977333和4008383390,无法联系上处理该事宜,认为不合理。

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相关事项,经调查了解,景区负责人表示于202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已将175.12元的相关款项退还到您的账户上了。

对于此次游玩造成的体验感不佳和消费问题,我局致以诚挚的歉意。后续将督促景区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综合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将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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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云髻山景区

2024-7-6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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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6日早上,匿名市民驾车带小孩前往新丰县丰城街道云髻山景点游玩,到达景区大门时,保安人员不问清楚是否本地户口便告知两个小孩要收取半票,随后其停下车来找身份证,保安大声地吼:“杨女士这个人有没意识的?把车停在这里”,态度非常恶劣。

调解完成。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景区的相关负责人和保护人员,要求其企业负责人要做好员工上岗前如何做好服务游客的培训工作,要求企业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意工作的态度和言语表达方式,用真情服务好游客,避免出现言语辱骂游客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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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云髻山景区

2024-7-7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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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7日,黄女士将车辆停放在新丰县云髻山停车场内停车,发现车辆左后门被剐蹭,要求景区调取监控视频,但是被告知停车场的监控没网络看不到,并且现场也没有保安巡逻,认为景区需要负责,要求景区对于车辆被剐蹭进行赔偿。

调解完成。对于车辆被剐蹭进行赔偿问题,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与景区的相关负责人沟通处理意见,建议景区负责人与张先生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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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云髻山景区

2024-8-12

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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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黄女士通过美团APP,一共花费47.98元,购买了两张新丰县云髻山景区的门票,到现场核销完门票后,工作人员告知您需要另外收取10元停车费,您认为工作人员应该在核销门票前告知需要另外收取相关费用,您现场要求工作人员退门票,工作人员告知无法退票。

调解完成。局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景区的收费标准后,向景区负责人告知了黄女士的诉求,并对黄女士要求退回门票的事进行协商,景区负责人告知我局工作人员,在黄女士在现场要求退票的时候,景区工作人员已当场退回了门票48元现金给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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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云髻山景区

2024-8-18

崔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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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8日,崔女士前往云髻山温泉旅游风景区南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检测门票时门口的保安要求其重新扫私人二维码购票,当得知已经在美团平台上购买了门票后就用当地方言对您进行辱骂,对此非常不满。

调解完成。关于检测门票时门口的保安要求崔女士重新扫私人二维码购票,其实是要求崔女士支付10元停车费,并不是要求崔女士重新购买门票。就售景区工作人员用当地方言对崔女士进行辱骂的情况,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景区工作人员并没有出现辱骂崔女士的现象。我局执法人员也约谈了景区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求其企业负责人要做好员工上岗前如何做好服务游客的培训工作,要求企业员工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意工作的态度和言语表达方式,用真情服务好游客,避免出现言语辱骂游客的事情发生。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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