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保障电力供应有序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韶关供电局委托韶关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起草了《韶关市电力供应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广泛公开征求对该条例的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及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代表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对该条例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来信请寄: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51-8110118;传真号码:0751-8110118;电子邮件请发至:ny8110118@163.com。征求意见期限: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
附件(点击下载):
2、 关于《韶关市电力供应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说明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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