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为完善我市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加强土地价格评估与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韶关市本级(武江区、浈江区)2023年度地价更新工作。现将韶关市本级(武江区、浈江区)2023年度城镇标定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予以公布实施,请认真按照执行。
本次公示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韶关市本级(武江区、浈江区)2023年度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pdf
附件2:韶关市本级(武江区、浈江区)2023年度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pdf
附件3: 韶关市本级(武江区、浈江区)2023年度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pdf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